关于降低中国公民办理普通护照、旅行证收费标准的通知
2019-07-02 17:24

 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《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》(发改价格〔2019〕914号)精神,自2019年7月1日起,中国驻土库曼斯坦使馆降低普通护照、旅行证收费标准。普通护照、旅行证由每本25美元降为18美元,7月1日前已受理的证件仍按原标准执行。

  为落实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要求,进一步提升中国公民海外办照服务体验,中国驻土库曼斯坦使馆已全面实施中国公民海外办理证件业务“只跑一次”、“一次性告知”、“先收后补”、简化办证材料和要求等系列便民服务措施。此次降低证件收费标准是践行“外交为民”理念的又一项便民惠民举措。

  我馆领事证件咨询电话:+993-65711769。

推荐给朋友:   
全文打印       打印文字稿